
近日,澳洲又判了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,尽管法官对案犯有很多同情,但仍然给予了重判。犯案的男子名叫Logan Ernest Conway,来自阿德莱德,今年34岁,他原本是一家咖啡馆老板,从2017年5月开始,Conway和咖啡馆一个服务生维持了两年半的性关系,而当时那个服务生只有14岁,Conway已29岁,所以这是一段非法的关系。

近日,该案在地方法院审理时,法官Jane Schammer透露:Conway一直将这段关系“秘而不宣”,因为他知道女孩的年纪,也知道后果。“你知道她的年纪,她去上班时还穿着学校制服,因为她常常是下课后才去上班。”“受害人是一个年轻的雇员,你比她大得多,还是雇主,比较起来,她处于易受伤的位置。”


法官还说:“尽管受害人的行为可能加速了你们的性关系,但是这也不能减轻你犯罪行为的严重性。”“你知道,受害人作为未成年人,没有能力对性行为作出同意表示。”他俩的关系之所以曝光,是因为Conway另一个前女友向警方举报。Schammer法官还说,Conway的犯罪行为,是发生在他人生的低潮期,Conway的梦想是当一名音乐教师,可当时Conway没能拿到音乐教育的学位。

他和母亲一起,买下了那间咖啡馆,尽管工作很辛苦,但是赚不到什么钱,那个女孩的出现满足了他需要他人关注的需求:“你知道维持这段关系是你做过的最糟糕的决定,我承认你非常后悔、感觉羞耻悔恨。”对Conway的精神评估表明,他不是恋童癖,对未成年人也没有“性趣”,

最终,他被判决5年4个月,2年内不得假释,听到审判后,Conway哭到颤抖。未来,他也不能再从事与儿童有关的工作。这又是一个警世故事: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,没有所谓的“你情我愿”!也希望广大成年人不要稀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