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知道国外的孩子比较早熟,小小年纪就长得很高,所以相对中国来说性会比较开放,以至于国外女教师性诱男学生的新闻屡见不鲜,但是在中国等华人社会来说却是少之又少,只能说罕见。

既然说罕见那就说明是存在的,随着社会的发展,现在的社会也越来越开放,这种事件还是慢慢的开始有了,你瞧,最近江苏常州公布一个三年前女老师诱奸的案子刷新了大家的感观,颠覆了传统的思想。

据悉,在江苏省常州金坛二中一名中学英语女教师因为多次和未满14岁的初中生发生性关系,5月31日被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猥亵儿童罪名成立,判刑3年。

常州法院案情指出,黄老师(和王同学一样,这个应该是化名的,金坛二中没有这个黄老师和王同学,而是其它的人,新闻是为了保护当事人)现年年30岁、目前已经离婚的被告黄姓女子原来是金坛区第二中学的英语老师。2013年,这位黄老师在担任初一某班的班主任时。认识了班上的学生王同学。黄老师明知王同学未满14岁,但是却在2014年3月至8月间,黄老师在家里、宾馆等地多次跟王同学发生性关系。
在此之后,王同学的家人从他的新浪微博聊天记录里发现有些不对劲,然后家里人综合这段时间内孩子的成绩下降、甚至夜不归宿等种种现象,让家长感觉到情况有异,于是向学校反映,从中揭发此案。

其实现在黄老师已经在监狱服刑都快刑满了,那么为什么宣判是5月31号的事呢?因为那新闻是常州中院将这个案子作为典型案例!还有,黄老师和王同学都是化名,大家在网上找不到真人是谁的,不知道图片是真是假。
但是视频确实是学生自己拍的,这放学以后的教室到底都在发生些什么事儿啊!真的是不敢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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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坛二中的黄老师,这点不用怀疑,金坛的吧友应该清楚我跟你讲,黄老师和王同学就是化名,别问了,网上问不出些东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