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一营销公司林姓男老板举办员工聚餐后,趁着和女员工共乘网约车的机会,在车上伸咸猪手全身上下摸透,女员工到家,林男还不耐烦地对她说,「打电话叫你老公下来吧」。女员工隔天早上酒醒,向老公哭诉遭性侵,报案验伤。林男被判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6月,日前获得高等法院维持。

人妻女员工2020年间参加员工聚餐被灌酒,喝到失去意识,同事把她扛上网约车,林男见状自告奋勇要送她回去,护花使者却秒变辣手摧花,不顾前座还有司机开车,隔着衣服摸女员工左胸,伸手入内衣抓奶。

女员工感觉到遭猥亵,但酒醉无法反抗,林男见她没有反应,得寸进尺,大胆把手伸进内裤指侵。女员工一度惊醒,林男直接吻上她的唇,抓她的手摸自己下体。
女员工把林男推开,但林男继续揉胸与指侵,直到车子开到女员工住处才逞欲完毕,大叫「快到家啰,赶快起来喔」。见女员工蹲在路边,无力自行回家,林男深感不耐烦,不断催促「打电话叫你老公下来吧」。

老公背她回家时,女员工才说出,「他是变态,他有碰我」,却因喝得太醉无法完整陈述,隔天早上起来才跟老公泣诉遭到性侵。夫妻俩先打报警电话求助,带着衣服到医院验伤,并且向林男辞职。
一审指出,林男犯后仅坦承伸手抚摸女员工胸部,矢口否认指侵,迄今亦未与女员工达成和解或取得其宽恕,犯后态度不佳,审酌他无前科,素行尚可,判处3年6月刑。
全案上诉高院,合议庭指出,林男造成女员工身心与经济均有重大伤害,顿时失去工作收入,迄今无法恢复正常生活,亦无法外出寻找工作,须定期前往医院就诊,足见她身心所受创痛尚难以复原。
合议庭认为,虽然林男提出30万元和解金,但和解必须双方都有意愿才能进行,女员工已退回林男自行汇入的30万元,尚未谅解及宽恕,林男也未赔偿损失,综合评议后,认为原审判刑3年6月合理,应予维持,可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