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发生了意见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,2018年的时候女雇主怂恿菲佣让男雇主上他,男雇主香港不客气的对着女主人和一岁半孩子的面直接强奸了菲佣。昨天这个案子终于公开审理了,迟来的正义

菲律宾籍女家庭佣工声称在4年前,全身赤裸的女僱主曾以英语向她称「Sir喜欢你,付钱」,并把她拉入主人房,然后便被男僱主强奸。这对僱主夫妇其后被捕,被控强奸及协助教唆强奸等罪,案件今天98日)在高院原讼庭开审。


本案男被告陈暹德(48岁)被控2项控罪,指他在2018年1月21日,在其洪水桥洪福邨住所内企图强奸和强奸女子X。其妻子黎芷珊(36岁)亦被控2项控罪,指她于同日同地协助教唆陈暹德强奸X,及在同日同地非礼X。据事主X作供称,她案发时为30岁,之前曾在约旦和沙特阿拉伯当佣工,2017年11月首次来香港,到被告家打工。女被告为僱佣合约上的僱主。当时2名被告育有1名8岁的女儿和1岁半的儿子,X声称女被告曾威吓,如果她照顾2个小孩得不好,便会报警。为了这个原因,以及自己家庭有问题要处理,X在2018年1月决定辞职,并原定在3月初正式离职。

控方开案陈词指,案发当晚约11时,与X同房的被告女儿已经熟睡。女被告突然全身赤裸走入X的房间,叫X入主人房,还用英语对她说「Sir喜欢你,付钱」。结果X入房后,同样没穿夜服的男被告把她抱上床,强行脱去她的衣服,然后摸她及试图与她性交但不成功。之后女被告为男被告口交至勃起,男被告终成功把X强奸。控方指女被告在男被告侵犯X时一直在场,对X呼救置若罔闻,并协助男被告勃起,都属协助及教唆男被告强奸,期间女被告更一度摸到X的乳房,故亦被控非礼罪。X在案发后翌日由朋友陪同下报警,2被告于同日初次被捕。警方之后在2019年10月再拘捕2人。其中男被告在被捕后承认曾与X性交,但称只是性交易,否认强奸。法医则在案发后替X检验,证实X的下体有新近伤势,DNA测试亦证实X的阴道有男被告的精液。案件明天续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