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名休班男警在不同日子,先后与同一名15岁少女接触,并涉嫌曾非礼、非法性交及拍下女方色情照等,其中一人更被指在去年圣诞与少女性交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,事件被社工揭发后,3警被控非礼及非法性交等多罪,今(11日)在沙田法院提堂,裁判官应控方申请,将3人的案件押后,至10月7日,以待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,3人准以8千港元保释。
3名被告分别为:姚燕武(27岁),赖子梁(26岁),及吴星熠(26岁),控方分3案提控,各被告在控罪书上均报称是公务员。

被告姚燕武(27岁),被一项控煽惑年龄在 16岁以下的儿童与他或向他作出严重猥亵行为,及两项向年龄在 16 岁以下的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,及与年龄在 16 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等4罪,指姚于去年9月30日煽惑未满16岁的X,与他做出严重猥亵行为; 另指他于去年1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之间的某三日,在荃湾翠园宾馆,分别两度向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(两次口交),并于另一天与未满16岁的X非法性交。

被告赖子梁(26岁),被控企图与年龄在 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,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两罪,指他于于2021年12月1日,在沙田帝逸酒店某房,企图与女童X非法性交; 并制作儿童色情物品,即用其手机制作了包含儿童色情内容的一张图片及一段视频。

被告吴星熠(26岁),被控两项向年龄在 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、一项与年龄在 16 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,及一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。 控罪指他于2021年11月24日,向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; 又于2022年1月17日,在香港向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; 即于2021年12月25日,与X非法性交; 并于2021年12月25日,制作儿童色情内容,即用其手机制作了包含儿童色情内容的四张图片。
3名被告除各以8千元保外,保释期内须居住报称地址、不得离港,交出旅游证件,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