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名罹患「多重人格障碍症」的人妻,自称体内有2个不同人格,丈夫默许她的另一人格拥有感情自由,人妻因此透过交友软件结识1名K男,对方也知悉人妻拥有双重人格,竟不顾其中1个人格的意愿硬上,女子报案后,台北地检署将K男依强制性交罪起诉,由于被害人没有任何就医纪录,也未做过精神鉴定,起诉K男在医界及法界引起高度关注,支持起诉的法界人士认为,被告未尊重身体自主权,性侵是事实;医界人士则主张,要鉴定多重人格障碍比思觉失调症的难度还要高,未经鉴定就起诉并不妥适。
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(化名)自称有解离性身分障碍症(俗称多重人格),体内住着二个完全不同的人格,年初她以A人格在网络认识一名网友K男,在确定对方能够接受她拥有二个人格、并能和她的另一个B人格当朋友后,二人正式交往,但6月间K男却在小美处于B人格时性侵她,遭小美以B人格验伤并报警。

男网友明知女友正处于另一个人格,却还硬上。
男网友挨告后,向检警坦承因想测试小美的B人格是否会像A人格一样,拥有性高潮的体质,所以在明知她处于B人格时硬上,并写下认罪自白书,台北地检署侦查后,以妨害性自主罪将他起诉。

男网友性侵过程中,女友的A人格被唤出,2人完事后一起入睡过夜。
本刊取得检察官起诉的证据清单,发现全案并未对小美进行精神鉴定,告诉人也没有就医纪录,未来移审法院,一旦被告翻供否认犯罪,恐怕很难定罪,也因为没有就多重人格进行鉴定,引起医界不同声音,甚至有身心科医师直言:「多种人格光从医学角度都很难断定,很容易伪装,未经严格鉴定就起诉,非常不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