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年轻女子2019年2月在朋友工作的酒吧庆生,到朋友朱男家中续摊,吸笑气后亢奋与多人发生性关系,事后传言当天一女战10男,让女子开始回想当天情况,认为有人趁她意识不清性侵她,且有多人围观,报警提告朱姓、彭姓男子与一名未成年少年。

据台北地检署调查,女子在好友朱男工作的酒吧庆生,众人狂欢后到朱男家中续摊并体验吸笑气,女子清醒后从友人口中得知当晚有10多人轮流与她发生性关系,羞愤下验伤报警提告,但因几乎记不清楚案发细节,一度向警方供称DNA「验出多少就告多少人」,最后对朱男、彭男与一名少年提告。

朱男、彭男到案后坦承与女子发生性关系,皆称女子并没有意识不清、也无违反对方意愿。朱男指出,当晚女子主动要求吸笑气,朱男招待众人到家中吸食,女子吸完后亢奋地勾引到他,表示「我已经单身很久,今天一定要上到一个男人」,双方才发生性关系;彭男则称借睡朱男床上休息,对方主动出手挑逗,他才受不了发生关系。

台北地检署最初调查勘验酒吧的电梯及门口监视器錄影画面,认为女子离开时意识清楚,且续摊吸笑气时旁人手机录像还能响应「不要再錄了啦」,故认为朱、彭2人未趁机性侵,2度处分不起诉。女子不服提起再议,由高检署发回北检继续调查,检察官另勘验朱男提供案发前30分钟录像画面,认为女子此时酒后加上吸食笑气后作用,明显语无伦次,确认朱男、彭男与另名未成年少年和女子发生关系,故依趁机性交罪起诉朱男和彭男,另一位少年则交由少年法庭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