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浩,男,河南南阳新野县人,洛阳“囚禁性奴”案的主犯。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,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。

2011年9月初,被河南洛阳警方抓获。2012年11月30日,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、强奸、组织卖淫、非法拘禁,制作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: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,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罪犯李浩2014年1月21日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。
在事发前长达两年的时间里,李浩先后从当地夜店诱骗了6名女子到家中。然后对她们实施绑架,并长期囚禁在事先挖好的地窖里。



与世隔绝的地窖成了“窖主”李浩的隐秘王国,而6位人质则被他驯养成为性奴。





他为自己的性奴们设定了许多恶魔般规矩。比如要对李浩俯首称臣地恭称“老公”,比如限制两天一餐的饮食习惯,比如逼迫她们拍摄淫秽视频,不听话时还处以残酷体罚……

面对7重铁门的地窖和绝对强势的“魔鬼”,被囚禁的人质只能绝望地忍受着没日没夜的压迫。
李浩是消防兵转业。曾参加过省市两级组织的(消防)业务技能大比武。曾任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工人。在消防多年的李浩熟悉各类破拆、防爆工具的使用,且一直是这方面的业务尖子。而熟悉消防行业的一名知情人士说,“土方挖掘”是消防兵救援业务技能中重要的一个环节。


李浩强迫被诱骗的第一名女子协同一起挖掘地窖,最终形成了有着七道铁门的地下王国。久而久之,人质们逐渐接受了独裁者的观念洗脑,显现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症状。

她们开始从心里认同李浩,更为他的行为找到了许多正面的理由。把她们囚禁在地窖是出于保护的恩典,节食断食是为了防止她们发胖。李浩凶残的虐待之外,给她们看电影消遣也被扭曲为对她们照顾有加的佐证。
于是她们选择性地忽视受到的残虐,而只看重得到的“仁慈”与“关爱”。因此由被动服从转变为了主动服从,他们甚至不再想逃离地窖。
主观意识被定向地改变了,错误与正确的观念颠倒,随之行为也任由使唤。除了绝对的臣服之外,她们彼此甚至为了得到李浩的“宠幸”而争相吃醋。
一次几个人质因此打斗起来,李浩一气之下施用暴行,打死了挑起争端的领头者。而其它人不仅没有劝阻,反而协助李浩将尸体埋藏起来。
前后共两位人质被以相同的方法残忍杀害。
直到警方查处这个地狱般的地窖,将余下4名人质解救出来,把李浩绳之于法。而解救的导火索是一位被李浩最后哄骗并成功出逃的失足女23岁的女子小晴。
可以说小晴是这起案件破获的关键所在,因为他还没来的及被李浩洗脑,对生活还充满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