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一名兽父数年来屡次对自己的2名幼子搓捏生殖器,不顾小兄弟表达厌恶、不舒服,随时随地想到就伸进裤把玩抚摸,就算妈妈跟姊姊制止也不听劝,直到社工偶然发现才通报,兽父还辩称只是在跟孩子玩「摔角」,南投地院推算兽父对大儿子猥亵1773次、小儿子795次,共犯下2568罪,各处有期徒刑3年1月,合计达7918年,应执行4年6月。

根据判决,这些犯行被揭发后,兽父辩称是在跟2名儿子玩摔角游戏过程中,难免会不小心摸到他们生殖器,并不是抚摸,并强调自己都在外面工作,没有每个星期都在家、更不会每天摸他们下体。
但大儿子表示,大约从他4岁起,爸爸就会跑进房间将他们用棉被盖起来,在里面用手摸他的生殖器,大约摸5到10分钟,被摸的时候会一直勃起,一开始年纪小、还不知道这代表什么,直到国小3年级升4年级时,开始上健康教育课,他才知道爸爸不应该这样,开始觉得很恶心,会拍打爸爸的手拒绝、对他说走开然后走掉。
小儿子也证称,在大班以前,爸爸会在床上摸他的「一鸟」,那是尿尿的地方,隔着裤子或直接伸进去摸,觉得很不舒服、很痛,但爸爸还是硬要摸。

而妈妈与女儿也指出,多次亲眼看到爸爸摸2个儿子,在浴室、房间都有看过,妈妈故意把盖着他们的棉被掀开,就会看到他上下弄儿子的下体,制止后会马上停手,但恶行没多久又会照样上演。
兽父反控是孩子的妈怀疑他另结新欢,才编造不实谎言诬陷他,但社工表示,她负责处理妈妈遭到男子家暴的通报事件,所以前往其家中时,有其他家人提及小孩遭爸爸猥亵,她向妈妈确认后得到肯定的答案,才由专责社工接触2名小孩,并从他们口中得知详情。
法官从这些证词认为,若是妈妈因怀疑外遇、怀恨家暴而诬陷爸爸,早就能报警或通报社福单位,而非由社工介入处理时才无意间得知,且小儿子患有重症肌无力,平常无法自行走动,需要坐轮椅、靠旁人搀扶,怎么能跟爸爸玩摔角,大儿子也能明确指出「玩摔角跟爸爸摸生殖器不是同件事」。

法院审后认为,依孩子与妈妈指出的频率,推算兽父从2名儿子先后满4岁起至2020年4月1日期间,对2子共猥亵了2568次,依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子犯强制猥亵罪,各处3年1个月,一罪一罚下刑度高达7918年,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月,全案仍可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