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园市一邓姓酒店女公关因拒绝男客求欢,双方爆发激烈争执。过程中,邓女以水果刀猛刺男客,男客当场死亡,邓女则伴尸11小时后向警方自首,检方依杀人罪起诉。一审桃园地方法院认为邓女符合自首要件,判刑9年4月。但二审高等法院认为根本是故意杀人,改重判11年有期徒刑。全案仍可上诉。

桃园市一邓姓酒店女公关因拒绝男客求欢,双方爆发激烈争执。过程中,邓女以水果刀猛刺男客,男客当场死亡,邓女则伴尸11小时后向警方自首,检方依杀人罪起诉。一审桃园地方法院认为邓女符合自首要件,判刑9年4月。但二审高等法院认为根本是故意杀人,改重判11年有期徒刑。全案仍可上诉。

根据判决,邓女与男客蔡姓男子原本即为性伴侣关系。2021年7月间,因酒店暂停营业,邓男因此到邓女住处要求发生性关系,但被邓女拒绝,双方因此爆发严重冲突。
过程中,邓女持水果刀朝蔡男胸口猛刺,蔡男当场倒卧血泊中,气绝身亡。邓女慌乱中也未报警,足足伴尸11个小时,才打电话向警方自首。桃园地检署侦办后,依杀人罪起诉邓女。
一审桃园地方法院认为当日是邓女邀请蔡男到住处,但因拒绝蔡男求欢起争执。考量邓女皆坦承犯行,也符合自首要件,因此依杀人罪判处邓女9年4月有期徒刑。

案经上诉二审,高等法院认为,邓女下手之重,蔡男当场死亡,且杀人后还外出购物,也没有证据证明,是因为拒绝蔡男求欢导致争吵,应为故意杀人,考量虽有意和解但破局,改重判11年有期徒刑。仍可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