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一名 40 岁李姓女子,已有 3 名子女,可她自去年 7 月起在社交媒体发布淫秽视频及相片,数量多达 120 条。
警方 7 日以涉嫌 “猥亵裸露身体” 及 “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” 将她拘捕。现在网络上也搜索不到相关消息,其推特账号也被注销!

据星岛环球网报道,香港警方于 6 月 3 日下午接报案,有巿民浏览社交平台期间发现 4 张不雅照片,显示一名女子在观塘海滨长廊裸露自己的身体、胸部及私密部位。警方调查后,6 日以 “猥亵裸露身体” 及 “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” 罪,拘捕一名 40 岁本地女子。
消息称,被捕人李某任职餐厅服务员,家住观塘翠屏北邨,已婚,有 3 名子女。她自去年 7 月起在社交平台账号发布淫亵影片及相片,数量涉及多达 120 条的影片及相片。在其推特账号上声称自己是 “良家妇女”,但 “喜欢露出”,又形容自己样貌身材普通。警方相信她为一己私欲犯案,在案中没有金钱得益。


根据她上传的相片所见,她曾在闹市街头 “晒胸”,足迹遍及淘大花园行人天桥、铜锣湾避风塘行人隧道、上环城皇街、都爹利街煤气灯附近、愉景新城附近行人天桥、沙田公园拍摄,日头晚上都有,连 M+博物馆外都有。
根据相关法律,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情况下,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位,即属犯罪,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罚款 2000 港元及监禁 6 个月任何人如在香港发布淫亵物品,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淫亵物品,均属犯罪。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处罚款 100 万港元及监禁 3 年


看来这位辣妈免不了牢狱之灾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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